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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12年,他把犯罪当成生活方式

日期:2012-07-0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我作恶多端,罪该万死,终于到头了。”7月2日,山东省冠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约谈许得堂,这是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许得堂是一名职业“惯犯”,从1978年开始第一次盗窃后,他的档案里就充满了与犯罪相关的记录,包括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1999年的一次入室盗窃中,他将被害人捅死后,化名潜逃12年,其间又多次强制猥亵、强奸妇女。直至2011年11月23日,被警方抓获归案。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许得堂目前被依法羁押在冠县看守所,正由聊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专偷窝边草的“兔子”
    1957年,许得堂出生于山东冠县一户农家。父母是普通的农民,靠种地为生,家境贫寒。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虽踏实却繁重,令他感到厌倦,于是纠集一班“朋友”到处惹是生非,吃喝玩乐。本就贫寒的家境更加困难,于是许得堂萌发了通过盗窃“曲线致富”的念头。
    1978年春天,许得堂和兄弟趁月黑天高悄悄把生产队的一头母驴偷出,连夜牵到外地,卖得赃款110元。第二天,当乡亲们发现驴不见了,大声咒骂“偷驴贼”时,谁也没想到这个贼居然就潜伏在自己旁边。
    提心吊胆了几天,发现没人怀疑自己,许得堂暗自窃喜:“谁说兔子不偷窝边草,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此后,许得堂变本加厉,专门瞄准本村生产队和乡亲大肆盗窃,从现金、粮食、食油到手表、收音机无所不偷,甚至连拉车下脚、风箱、椽条也不放过。
    从1978年春开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许得堂单独或结伙作案,疯狂盗窃20余次。凭借偷来的财物,许得堂慢慢走向畸形“致富”之路,并结婚生子。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虽然每次丢的东西不太多,但频频发生的盗窃还是引起了村民们的警觉,有人选择了报案。
    1980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对作案规律的分析和排查,初步判定是本村人作案。接着,警方在窃贼最可能下手的生产队仓库连续蹲点设伏。第三天晚上,小偷被抓获。村民用手电筒一照,发现窃贼竟然是本村的许得堂。村民们怒不可遏,甚至有本村的长辈冲上来,照着许得堂的脸就是两耳光。
    不过,念在乡亲感情,淳朴的邻里乡亲还是向公安机关和法院求情,还有人主动赔偿集体损失。1981年3月,冠县法院考虑许得堂系初犯,且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
    三年服刑期满后,许得堂表面上吸取了教训,收手不再盗窃,村民们也渐渐对他放松了警惕。岂料,1987年7月27日,凌晨4时,许得堂得知本村村民郝某外出的消息,夜晚翻墙闯入其家,直奔卧室。趁其妻康某熟睡之机,以暴力手段欲行强奸。康某醒后,一边奋力反抗,一边大声喊人,许得堂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个正着。这次,虽然许得堂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然被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991年7月,“二进宫”出来之后,妻子闹着要离婚。但许得堂又是磕头下跪,又是指天发誓,妻子心软了下来,但严词警告他不得再犯。此后许得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收起了歹心,找了份收棉花的差事,走乡串街收棉花,家庭生活也逐渐好转起来。妻子看到他确实转了性子,也安心过起了日子,还用收来的棉花精挑细选出最好的,给他做了新棉袄、棉裤和棉布鞋。
    一双遗落的棉布鞋
    1999年12月,许得堂开着拖拉机在冠县白集乡北街村收棉花时,发现路边一户人家屋顶堆放着大量棉花,便进家与男主人马某商量收购事宜。在交谈中,他得知马家在村边开养鸡场,晚上夫妻俩都在养鸡场住,家里只有三个小女孩看家,便又惦记在心上。于是,他故意压低收购价格,致使买卖没谈拢。
    接下来的两天,许得堂又动了歪心思,天天琢磨怎么把棉花搞到手。在开着拖拉机收棉花时,由于心神不定,一不小心翻到路边沟里。费了好大劲才找人将拖拉机拖上岸。当他带着满身泥泞回到家里,妻子和他大吵了一架。洗完澡,又一个人喝了闷酒后,许得堂蹬着一辆自行车出了家门。
    1999年12月17日晚,许得堂骑着自行车来到白集乡北街村,把自行车停在村口的麦垛上,步行来到马家。他趁着夜色翻墙进入院落,上了屋顶以后才发现棉花已经被卖完了。跳下屋顶,凑近窗口一听,他发现家里没有说话声,便用匕首挑开堂屋的门,趁着月色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没有发现值钱的财物,他懊丧不已。
    随后许得堂又摸进了马家三个女儿睡觉的卧室。马家二女儿被惊醒,发现有人在偷东西,正想大声喊,许得堂用匕首顶着小女孩的脖子,威胁“不许喊”,并顺势在其身上抚摸,欲行不轨。这时,马家6岁的小女儿也被惊醒了,趁许得堂不注意,机警地跑去村头养鸡场喊父母。
    马某夫妇一路跑回家。许得堂与马某很快厮打起来。混乱之中,许得堂掏出匕首,朝马某胸部狠狠地捅了起来,直到刀子断了才松手,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这时马妻也跑到家门口,边跑边喊抓贼。许得堂吓得直打哆嗦,慌不择路之下,翻墙怎么也翻不过去,于是便朝着大门冲了出去,正巧和女主人撞在一起,两人一起栽倒在地上。
    这时邻居也闻声跑了出来,一铁棍朝许得堂头上抡去。许得堂大喊一声“打死人了”,便倒下“装死”。这时女主人听到女儿们的哭声“俺爸快不行了”,于是连忙回家救人。稍等片刻之后,趁邻居惊慌失措之机,许得堂金蝉脱壳,一路拔腿狂逃,甚至连棉布鞋跑掉一只都顾不上。邻居紧追不舍,许得堂跳进水沟继续逃窜,在泥泞中丢掉了第二只棉布鞋。
    许得堂甩掉“追兵”后挑小路赤脚回到家中,借故与妻子大吵一场,第二天离家出走。
    接到报警后,冠县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发现遗留的一双黑色棉布鞋。当公安机关拿着那双布鞋来到许得堂家时,许妻一眼认了出来,“这双鞋是我做的,我干的活我记得”。种种迹象表明,许得堂就是抢劫杀人案的凶手。
    许妻无法接受这个恍如晴天霹雳的消息,一下吓晕在地,醒来后天天以泪洗面,虽多次试图联系许得堂但始终未果。
    逃亡路上也曾被判刑
    许得堂把妻子亲手做的棉布鞋丢了,也丢了对家的那份牵挂,这一逃就是12年。12年间,他从未往家打过一个电话、寄过一封信,和家彻底断绝了联系。虽然公安机关从未放松对其抓捕,但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只得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离家开始逃亡后,许得堂昼伏夜出,为了不暴露行踪,他白天躲在桥洞、建筑工地里休息,待天色渐晚才起身赶夜路。困了也不敢住旅馆,只能睡在寒冷的荒地上。
    风餐露宿地走了半个多月,他带着满身泥泞和疲惫,逃至安徽、湖北、河南三省交界处的安徽霍邱县。抵达霍邱县后,许得堂认为暂时安全了,化名“王长俊”,并伪造了身份证,潜伏在该县打工求生:建筑工、搬运工……干的全是一些最苦最累的活。
    逃亡之初,许得堂惶恐不安,他一直小心翼翼,生怕露出马脚。随着逃亡的日子越来越长,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抑,使得他心灵越来越扭曲变形,性情越来越暴戾。许得堂逐渐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天天通过搭讪、打电话、敲门等方式,打着“交朋友”的幌子骚扰当地妇女。
    2008年3月19日凌晨4点,许得堂窜到霍邱县高塘镇,采取拨门入室的方法,走到被害人程某与其祖母同住的卧室。他直接来到床前,掀开被子抚摸程某身体,程某被惊醒后呼叫其父母。许得堂惊惶间从床头拿走一部手机逃跑。但不走运的是,这次他很快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这次被抓后,许得堂凭借以往多次作案被抓的经验判断,“这次至多判三年有期徒刑,但只要自己被发现真实身份,那这辈子就别想从监狱中出来了”,于是坚称自己是“王长俊”。由于没有任何身份证明,霍邱县法院只得按其自报的姓名,以强制猥亵妇女罪、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清网中落网
    2009年底刑满出狱后,当地警方和群众对他提高了警惕,加上害怕真实身份暴露,许得堂选择了继续逃亡。这次,他逃到了河北武安市一家煤矿,仍然使用“王长俊”的化名,隐姓埋名做了一名矿工。
    但他却丝毫没有悔改之心,反而认为“犯罪有理”。此时,犯罪行为对他而言,已不是一时冲动的结果,也不是只为满足一时的需要,而成为一种顽固的行为习惯,成为其生活方式之一。
    在煤矿工作期间,许得堂认识了同事丁某。丁某发现许得堂孤身一人,便产生了怜悯之心,经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岂料,这成了引狼入室之举,许得堂在多次做客和交谈中,慢慢掌握了丁某的家庭情况和工作规律,并瞄上了其妻赵某。2011年6月9日凌晨4点左右,在武安市康二成大矿西边的平房内,许得堂乘被害人赵某的丈夫上班不在家的时候,翻墙跳入其家,将赵某强行奸污,再次上演了一出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善良”的赵某选择了忍气吞声,没有报案,反而滋长了许得堂的淫威,他变本加厉,到处调戏妇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此时,山东冠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网行动”。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最终得到两条重要信息:一是许得堂化名“王长俊”曾在安徽出现过,但线索中断;二是了解到许得堂近期可能在某煤矿工作。经与河北武安市公安局核对,发现在武安境内发生的几起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犯罪手段和嫌疑人特征与许得堂极为相似,疑是其所为。
    许得堂十分狡猾,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几天下来办案民警一无所获。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1月23日,在武安市公安机关组织的一次流动人口清查中,化名“王长俊”的许得堂露出了马脚。尽管他仍然对自己的真实身份百般抵赖,坚决矢口否认,武安警方迅速通知了冠县公安机关前去核实。当听到家乡民警阔别已久的乡音时,许得堂低叹“这次我彻底完了,还是实事求是地交代吧”,随即被冠县警方押解返乡。
    乡音未改,人却不复当年。在村里人眼中,逃亡前许得堂还是一个精壮男子,12年后已经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在山东冠县检察院检察官讯问时,许得堂开始检索自己的人生,特别是12年逃亡路上的每个场景,犯下的每一起案件。
    检察官讯问完毕后,问了他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逃就是12年,你妻子一直在苦苦等你,一个人辛苦养育一对儿女长大,你难道就没有一点愧疚?”
    许得堂沉默了一段时间,慢慢低下头沉声说:“唉,都怪我啊。12年的逃亡生涯,我失去了温暖、快乐、幸福,失去了家庭,也失去了人性。”他摇了摇头,眼里似乎闪烁着泪花,“请你们转告我的妻子、儿子、女儿,我对不起他们,以后千万别学我。这些年我打工积攒的一些钱,如果还有剩余的话,麻烦请捎给他们吧。”
    检察官点评:为什么犯罪成为他的生活方式
    山东省冠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盛德伟,是批捕许得堂的检察官。在他看来,许得堂之所以在漫长的逃亡生活中,将犯罪生活化,有着自我与社会双重因素。
    许得堂以自我利益为核心,采取一厢情愿、脱离现实的思维方式看待社会与人际关系,逐渐产生人格缺陷。在自身欲望不能满足时,便选择侵犯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使自己利益得到实现。
    在初次盗窃犯罪成功后,许得堂畸形心理逐渐强化,成为再次实施同类犯罪的原动力。然后再经过多次反复尝试、成功,以至于犯罪行为成为许得堂心理的一种特殊需要。
    在经历多次“犯罪—抓获—释放”的恶性循环中,许得堂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犯罪行为习惯已成定型,犯罪行为趋向“自动化”,最终成为一名以犯罪为常业、对社会危害较大的惯犯。

    相关链接【惯犯】【惯犯的处罚】【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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