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黑吃黑”也是犯罪还了赃照样批捕

日期:2012-07-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怀疑朋友的手机是偷来的,竟然“黑吃黑”,将手机“拿走”卖钱。经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华、但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多岁的王华和但勇都是江北区人,二人关系很好。今年初,王华在网上认识了网友宋庆。3月9日晚,宋庆邀请王华、但勇到自己家玩。三人坐在宋家客厅聊天,宋庆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放在茶几上。次日凌晨1时许,但勇下楼去吃夜宵,房间里只剩下王华和宋庆。王华说自己饿了,叫宋庆去厨房煮面,然后趁机拿了宋庆的手机,迅速离去。宋庆发现后,认为大家是朋友,没有报警。
    3月12日,王华和但勇在一家网吧上网,但勇见王华使用的“苹果”手机很眼熟,断定不是王华的。次日凌晨,但勇趁王华睡着之机,将手机揣进自己口袋离开了网吧,后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王华睡醒后马上报警,3月25日但勇被公安机关抓获。
   “这部手机是王华偷的,是不义之财。我是 黑吃黑 ,并不犯法。”但勇极力辩解。警方根据但勇的供述,很快将王华抓获。王华承认了自己盗窃宋庆手机之事。
    后警方将王华、但勇涉嫌盗窃案移送至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7日,该院对二人提起公诉并发出量刑建议书,建议以盗窃罪判处王华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判处但勇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江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解释说,但勇盗窃的手机虽然是王华的不义之财,但是手机并不是无主物,其主人仍是宋庆,王华和但勇的行为都侵犯了宋庆的合法权益,涉嫌盗窃犯罪。“我们之所以建议这样量刑,是因为但勇在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宋庆的损失,检举了王华,有立功情节。”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四川刑事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