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泼硫酸8年无法合眼,凶手称愿照顾其一生
日期:2012-06-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相爱不成便泼硫酸毁其如花容颜,凶手的狠毒令人发指。八年前,年过30的厨师男苦追20出头的女子未果,竟偷来钥匙用硫酸对着熟睡的她从头泼下,可怜女子睁开眼已从花容月貌变鬼魅,至今脸、身多处变形无法闭嘴、合眼……
昨日上午,广州荔湾区法院对这名逃亡7年多自首的男子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半,并全部支持了小芬及其家人提出的96万余元索赔请求。
毁容女获助有了下巴
据了解,2003年,年仅21岁的小芬与32岁陈某在广州某大酒楼打工时相识,其后陈某开始追求小芬。 2004年6月21日中午,陈某趁小芬午睡时将一整瓶硫酸向其脸上和身上泼去,致使其面部、颈项部、胸部、双上肢等多处被严重烧伤,整个面部毁容。经法医鉴定,小芬构成重伤,三级伤残。八年来,死里逃生的小芬,口不能合、手不能张、眼不能闭,躲在黑洞洞的屋子里耗着日子(详见本报3月23日A24版报道)。
曾经的照片中,青涩的小芬一脸清秀,如今,头胸腹布满层层叠叠的疤痕,还未婚育便被割去了双乳,双眼因灼伤再也没有合上过,而脖子和下颚被硫酸灼伤,小芬至今没有下巴,双唇外翻合不上。如今治病把钱都花光了,还欠下了10多万债务。
本报报道小芬的遭遇后,不少热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珠江医院将小芬接进医院免费进行救治,主治医生称保守估计小芬还要进行三次手术,以确保其能自主进食、合嘴,以及腋下再造能自如抬手等。其后,有热心人士捐出30万元手术费用,目前该院已为其成功进行了一次手术,萎缩的下巴终于舒展开了,小芬能自己进食了。
“等出来再赚钱照顾她”
去年10月,逃窜近八年的陈某终于投案自首。
此前庭审中,陈某当庭供称因两人口角郁闷,便出去喝酒,途经一间商店看到有硫酸卖,于是起了念头“想吓一吓她,希望能挽回我们的感情。”。他坚持认为自己与小芬是男女朋友关系,不过小芬在数次接受记者采访及提供的证词均显示,两人只是“普通朋友”。根据陈某的主观恶性等,检方对其建议量刑为15年有期徒刑,小芬的家属则对陈某提出了9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开庭前陈某的家属已凑了2万元交给小芬家属,陈某表示其本人并无力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自首并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陈某表示不上诉,“我会好好改造,等以后出来再赚钱照顾她……”
相关链接【故意伤害罪重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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