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与小姑子丈夫通奸,第5次人流后刺死情人
日期:2012-06-0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已婚女子的心上人最终成为小姑子的丈夫,其后两人旧情复燃上演了一段不伦之恋。当女子进行第5次人流手术要求男子陪护遭拒时,她愤然拔出匕首将心上人刺死。5月31日记者获悉,酒泉肃州区农妇闫菲因故意伤害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向被害男子家属赔偿5.2万余元。
凶案背后爆出畸恋
2011年3月6日深夜,酒泉某医院妇产科楼道内发生一起血案。一位就诊的女病人与陪护男子发生激烈争执后愤然拔刀乱刺,胸口受伤的男子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调查后发现,血案背后竟是一段不为人知的妻嫂与妹夫的畸恋。
时年30岁的闫菲是肃州区农民,她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2002年初,她认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于安,几次碰面后两人互生好感,但由于闫菲已经结婚,于安便对其渐渐疏远。当年5月,于安娶了闫菲的小姑子。虽然闫菲知道自己依然对于安有感情,但是她决定将这份感情埋藏在心底。时间一天天过去,闫菲生下一个孩子后,她和丈夫之间的感情似乎不及从前,而对于安的感情却渐渐死灰复燃。因为有亲戚关系,闫菲和于安常常碰面,2009年,心情不好的闫菲和于安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自此,两人常常在外面幽会。
救助被害人获轻判
2010年7月,奸情被闫菲丈夫发觉。但闫菲不顾及丈夫的宽仁大度反而陷入畸恋无法自拔,竟离家出走在酒泉城区租房与于安构建爱巢。其间,疑心于安移情的闫菲曾服药自杀,还曾做了4次人流。2011年3月3日,于安陪闫菲到医院做了第5次人流手术。3月6日,术后恢复不佳的闫菲要求于安陪同前往医院输液调养,而于安在交纳了医药费后便要离开。为此闫菲哭闹不止,两人从口舌之争发展到拳脚相加,闫菲摸出揣在兜里的水果刀,闭着眼将刀刺向于安……于安接受急救时,已跌跌撞撞走出医院大门的闫菲,因担心于安的伤势又返回医院。法院审理认为,闫菲在捅伤被害人后能积极帮助救治,主观恶性相对不深,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亲属主动代其赔偿部分赔偿款,据此作出如上判决。而于安家人因对民事判决不服上诉于省高院,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扩展阅读:认罪、悔罪态度 上诉 两审终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讼 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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