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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杀人潜逃7年 饮酒驾车落网被判死刑

日期:2012-02-18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一名男子的悲酒人生
    酒后连杀3人 借酒消愁逃7年 饮酒驾车落网 终审被判死刑
    因酒犯了罪
    2002年11月3日,醉酒后他和人发生口角,连杀三人
    沉迷酒精里
    仓皇逃亡的7年里,他经常用酒精麻醉自己,无法从酒杯中自拔
    酒驾落了网
    2009年10月,牟永刚因醉酒驾车被苏州交警拦下,他因此落网
    酒,毁了青年男子牟永刚的一生:他因醉酒连杀三人;逃亡7年中,经常用酒麻醉自己。正当他开始新生活时,他又因酒驾而落网……
    牟永刚被成都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他不服请求省高级法院二审对其轻判。
    昨日,成都商报(微博)记者获悉,四川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酒后冲动
    路上争吵 尾随别人到家里
    牟永刚今年34岁,四川省珙县上罗镇代家村人。牟在读完初中后,就辍学在家。
    1997年,19岁的牟永刚踏入社会,这一年他来到成都学技术,他选择了修车。虽然当学徒的时候工资很少,但牟永刚学习很努力。三年后,他成了一名修车师傅,并应聘到一家公司修车,每月工资很可观。2002年,牟永刚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突然花8元买了把弹簧刀,随身带着玩。正是由于这把刀,三个人与亲人阴阳两隔。
    案件回溯至2002年11月3日下午。相关案件材料显示,这一天,牟永刚和几个朋友一起饮酒,他喝了大概一斤白酒,处于醉酒状态。他嫌自己手机旧了,便乘坐5路公交车,前往太升南路准备给自己买一部新手机。他上车不久便睡着了,等他醒来时,车到了高升桥路的“罗马假日”广场附近。他昏昏沉沉地下了车,与迎面走来的30岁戴女士相撞,两人发生了口角。
    借着酒劲,牟永刚将手伸裤包里,摸了下弹簧刀。由于路上人多,不好下手,怀恨在心的牟永刚便尾随戴女士,跟随她到了暂住地肖家河环三巷2号院屋里时,牟永刚也一同跟进屋。
   借着酒劲
    用弹簧刀 他连杀3人
    在屋子里,两人再次争吵。牟永刚用弹簧刀刺向戴女士面部及颈部,直至戴倒地不能动弹后才松手。
    牟永刚因饮酒过量,杀人后竟在房间里昏睡了约40分钟。等他醒来准备逃跑时,戴女士的房东彭某、邹某夫妇回来了。邹某发现牟永刚身上有血迹,不由得大声叫了起来,牟见事情败露,用拳头猛击两人直至其失去抵抗力,并将两人手脚捆上堵住嘴。
   牟永刚欲离开该房屋时,邹某意识恢复后说“老头子快喊”,牟永刚害怕呼救声引来周围群众,便又用刀刺邹某背部、头部、颈部。彭某清醒过来,发现妻子被人杀害,便在地上剧烈挣扎,牟永刚便将其杀害。牟永刚洗手时,发现其中一个手指头受伤,便在房间内找到一双手套,试戴后发现手套小了,就剪下手套的指头,戴在伤指上。
    警方侦查时,在案发现场除了找到作案的弹簧刀外,还发现了死者之外的血迹以及一些指纹。随后,警方将血液检验出的DNA结果进行上网筛查比对,以抓获犯罪嫌疑人。据悉,死者彭某、邹某,当时分别为62岁、44岁。
    酒后驾车
    DNA比对 他在苏州落网
    牟永刚作案后慌忙打车离开现场,开始长达7年的逃亡生活。他先后来到上海、苏州等地,仍以开车修车为生。牟永刚交代说,自己逃亡的几年里,每天都是以喝酒来麻醉自己,听到警车警笛声,心里就恐慌得要命。他还买过一些心理学的书籍来看,就是为了缓解自己紧张、恐慌的情绪。对于自己杀人一事,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后来,牟永刚交了一个女朋友,女友怀了他的孩子。2009年10月10日,正当牟永刚重新开始生活时,自己又因醉酒驾车被苏州交警拦下,警方抽取了他的血液进行酒精浓度测验。
    从牟永刚血液中采集的DNA遗传标志,与戴某、彭某、邹某三人被杀案现场遗留血迹的DNA遗传标志一致。牟永刚落网后,交代了杀人的犯罪事实。
    由于逃亡中挣的钱都花完了,牟永刚深知自己无力赔偿死者家属。他对警方说,自己身体是健康的,死后愿意将眼角膜等器官捐献出去。
    前年3月26日,成都市检察院以牟永刚犯故意杀人罪,向成都市中院提起公诉。
    一审被判死刑
    前年5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牟永刚因琐事杀害戴女士,继而杀害发现其犯罪的彭某夫妇,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牟永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戴某母亲陈女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47852元。
    一审判决后,牟永刚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轻判,上诉理由为其认罪态度好,无前科,有悔罪表现等,并要求重新鉴定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牟永刚的弟弟牟永强为哥哥委托了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律师郭刚及另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
    二审当庭翻供
    去年6月29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牟永刚的女儿已出生快一年,家人抱到法院让他看一眼。庭审中,牟永刚翻供,表示自己只记得当时和一名女子发生了争吵,后面的事情都记不得了,醒来才发现自己衣服上有血迹。猜测可能是与人打架,但又说不出与谁打架。
    牟永刚在庭上说,他之所以一审期间承认自己杀了人,是因为他得知被害人的房中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和血液,他认为人很有可能是自己杀的。对于二审的翻供,他称自己只是想把真实的情况讲出来。
    公诉人表示,凶案现场留下牟永刚的血液以及指纹都表示牟永刚在凶案现场待过,当时楼下的居民也听到戴某和人争吵、打斗的声音,被害人邹某并没有当场死去,送往医院抢救时,伸出一根指头明确告诉民警杀害他们的是一人所为。现场留下的血迹和指纹,除了三名受害人的,就是牟永刚的。
    终审维持原判
    四川省高级法院审理认定,牟永刚的犯罪事实有其遗留在案发现场的血指纹和多处血迹,同时牟永刚关于其酒后和被害人相撞、尾随被害人到案发现场、采取卡颈及用刀杀害被害人的方法、杀害三名被害人的先后顺序,以及把从现场找到的手套一节剪掉用于其手指止血等情节的供述,均与现场勘查及尸检报告相吻合,牟永刚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牟永刚虽无前科、认罪态度好,但其犯罪性质及情节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判处。去年11月9日,四川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其女友现外出打工,一岁多的女儿由其弟弟和父母抚养。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四川刑事律师 成都刑事律师转自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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