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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副处长砸200万养成都情妇,买车买房买首饰

日期:2012-05-2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当你无法控制你的欲望,妄想从“潘多拉”盒子里寻找不属于你的东西时,你已经无法回头了。挪用公款一个亿,受贿2510万元,这是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被指控的数字。一个副处级干部,却制造出了佛山名镇改造中的惊天大案,他还被指控曾花费200万元,给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 (扩展阅读: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昨日上午,郑年胜的案件在佛山开庭审理,明显苍老了许多的郑年胜走进法庭时,形象大变,几乎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庭审至昨日下午6时许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形象大变黑瘦落魄 当庭大翻供
    这真是郑年胜吗?昨日上午10时,佛山中院对佛山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实行异地羁押,佛山中院将庭审设置在高明法院进行。郑年胜出来的形象几乎让人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相关法条:贪污罪) 
    往日白白胖胖的郑年胜,如今变得又黑又瘦,金丝眼镜变成了黑框眼镜,西装革履换成黄色囚服。他理了平头,留着胡子,深锁眉头,手戴手铐,显得非常落魄。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郑年胜慢慢步入了法庭。
    由于背对着观众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留给记者的,更多是落寞的背影、稍显苍老的侧脸,以及后脑脖上那道深深的褶皱。
    在听取公诉人对他进行起诉发言时,他显得异常认真,挺直了腰杆。在进行答辩时,他总是不自觉地扶一扶眼前的黑框眼镜,双手挪到腹部位置,边讲话边做手势,就像平常开会时所做的动作。 
    庭上,郑年胜从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否认所有指控罪名。“一个亿是海洋公司的款项,不是公款,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1200万是郑×茂拿来投资的,他拿这笔钱出来并不是要送给我。”“900万是公对公的借款,是星×公司借给沿海公司的。”“160万中有60万是刘×兵叫我买瓷器的,有100万是给周某到北京市办一个画展,我只是帮人筹这钱。”对于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的一宗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以及三宗受贿罪的事实,郑年胜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否认了。
    昨天在庭上,郑年胜拼了命地为自己辩护,以至有时法官和检察官问一句话,他就能引申出众多与案子并不相关的细节,有时检察官说“好了”,他还一直在喋喋不休。最后主审法官忍不住制止:“被告人,你说话的时候要针对事,要有条理,知道吗?”郑年胜连忙说“好好好”、“对不起”……(扩展阅读:辩护权
    法庭揭秘:
    背地经营一家翡翠珠宝公司
    记者昨天在庭审中获悉,原来郑年胜还经营着自己的一家翡翠珠宝有限公司。检察官称,2011年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其中一笔300万元汇入了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检察官一直在追问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是谁,公司是谁开的,他最后才称是自己开的。 
    质证阶段中,郑年胜提出,希望法庭能将其所拥有的翡翠标本、陶瓷藏品以及自己的书稿和与本案有关的没收财产相区别,恳请法庭能够退还这部分个人财产。“我总共出版12本书,还有两本书没有出版,是关于翡翠鉴定和佛山陶艺发展史的,属于我自己的血汗。书若没出版是遗憾,所以请求法官满足我这个愿望。”
    被指花200万给成都的情妇买车买房
    公诉人在证言阶段曾提到,郑年胜将一部分所得赃款共约200万元,给了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供她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根据证言,郑年胜向郑×茂索要了 1200万元好处费,其中约有200万元,用于给他的情妇唐×淑在成都购买房子,其中70万元买了车,剩余用于其他开销。
    而唐×淑的母亲袁某也在证言中承认,“2008年,我女儿介绍郑年胜给我认识,后来我听我女儿说,郑年胜划了200万元到她账户上,给她用于买房买车。”她还说:“我还用剩下的在工行买了理财产品。”
    被控挪用公款
    想方设法划走公管资金一亿元
    2010年1月,郑年胜开始来到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工作。同年7月,佛山名镇项目提上了议事日程。郑年胜在此前的供述中称,他跟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兵以及沿海公司的老总姜某三个人都是在新加坡读研究生时的同学,后来,姜某过来佛山调研,郑年胜便顺势将佛山名镇的项目介绍给了姜某。
    最后,沿海集团决定和古镇公司进行古镇项目的开发,并签订协议,约定由沿海集团先拿出3亿元来投资,由佛山名镇管委会公管。据郑年胜在办案机关时的口供称,2011年五一放假期间,他在吃饭时候向刘×兵提出,名镇管委会公管的3亿元资金放在公管账户里,利息很低,不如拿出来作其他的投资。郑年胜还希望刘×兵去劝姜某同意将其中一亿元提前解除公管,交由他去使用。 
    为了让刘×兵全力帮他办事,郑年胜还承诺如果刘×兵能劝服姜某,他就会将其中的两千万元划给刘×兵使用。为了让姜某退让,郑年胜还让刘×兵谎称,这3亿元资金有可能被禅城区政府用于佛山古镇的修缮上,这样3亿元资金就无法用于协议原本规定的项目。
    不过,郑年胜的计划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直到5月13日,郑年胜才强行将一亿元划走。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一个亿中,有6000万元供一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由该企业支付郑8个月共计300万元的利息;3000万元由刘×兵个人使用;1000万元预留给刘×兵使用。
    被控受贿有三宗
    1.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职务便利,使郑×茂顺利得到陈村镇庄头村800余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为此,2005年12月,被告人郑年胜向郑×茂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郑×茂按照郑年胜的要求汇入一企业的账户。
    2.2011年2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广东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斌许诺,可帮助其将季华路旁的“顺德公”地块连片开发,并且提高该地块的容积率。为此,2011年3月~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叶×斌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钱汇入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曹×花及陈×云的账户。
    3.2011年6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因其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使刘×兵获得3000万元资金的使用权,刘×兵许诺支付郑410万元好处费,并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元汇入钟×琛、景德镇×大酒店及×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扩展阅读: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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