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男子疑前妻与人有染重伤情敌
日期:2012-11-1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因怀疑离婚前妻子与他人有染,竟醋意大发,将“情敌”刺杀成重伤。日前,被告人郑小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4岁的郑小林是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溪头村人,10多年前与曾青莲登记结婚,婚后由于二人感情不合,经常因琐事吵闹直至2011年10月离婚。
曾青莲离婚后,暂住于绵阳市高新区。2011年11月21日,郑小林听他人说,曾青莲和他离婚前,可能与其朋友奉永建关系密切后,顿起醋意,随后从浙江赶赴绵阳高新区,寻找前妻曾青莲未果后,怀疑曾青莲在故意回避他,遂产生杀人恶念。
同年11月24日中午12时许,在绵阳高新区双碑五队万向汽车城背后某茶楼内,郑小林找到正在此处打麻将的奉永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趁奉永建不备向其左胸部猛刺一刀,后奉永建反抗,郑小林又继续向奉永建面部、头部、胸部等部位连刺十余刀。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赶赴现场,郑小林在现场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后被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奉永建所受伤系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小林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问题,莽撞行事,以非法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悔罪表现,法院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相关链接【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罪重伤标准】【故意伤害罪轻伤、重伤、死亡的认定】【刑法对减轻处罚的规定】【罪轻辩护(九)认罪悔罪态度之辩】【哪些人有权提起上诉?】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