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夫妻好心收留流浪女,结果反被盗窃5000元
日期:2012-11-0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半个月前,在泸州市泸县经营文化演艺团的张静夫妇收留了流浪女小艳(化名)。朝夕相处十多天后,张静夫妇已将她视为己出。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趁着夫妻俩在外演出,小艳拿走家中5000元现金后逃走。
经过调查,警方在泸州城区内将她找到。目前,小艳已由其养父母带回宜宾,继续读书。
心生怜意好心夫妇收留流浪女
泸县喻寺镇张静夫妇在当地经营着一个文化演艺团队。10月17日,朋友老张将一名面容憔悴的小女孩带到了张静夫妇面前。据老张介绍,他是在街上看见女孩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得知她从宜宾离家出走,心生怜意,希望张静夫妇能够收留她在文化演艺团。
张静夫妇见小艳衣衫单薄十分可怜,便简单询问了她的一些情况,小艳欺骗他们说已满18周岁,并表示不愿意回家,夫妇俩便同意将其收留在文化演艺团。
当天晚上,张静就将小艳带回了家中,为她安排了自己的房间并添置了一些衣物,随后还教小艳跳舞,好让她以后能够有一技之长。朝夕相处后,夫妇俩渐渐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对她也越来越放心。
这样温馨的画面只维持了十天,10月27日上午,张静夫妇外出进行表演,将小艳独自留在了家中。晚上回家时,发现小艳没了踪影,家中5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经警方调查发现,家中的门窗完好无损,排除了他人入室行凶的可能。民警又详细询问了夫妇俩收留小艳的整个过程,认为小艳有重大作案嫌疑。28日下午,民警在泸州佳乐广场的旱冰场将小艳抓获,她对偷盗现金一事供认不讳,并将所盗现金归还给了张静夫妇。
“我不相信他们会对我那么好。”在派出所内,小艳坦白了偷钱的初衷,这让张静夫妇失望不已。据警方透露,小艳老家在宜宾市珙县孝儿镇,今年只有12岁,因为家中子女较多她,从小就不受父母喜爱。今年年初,其亲生父母将她抱养给了别人,养父母为她办理了入学手续让她读书。但12岁才开始读书的小艳在学校却并不开心,叛逆的她最终在今年5月选择了离家出走,来到泸州以后四处流浪,偶尔靠虚报年龄打一点零工养活自己。
将小艳抓获归案以后,因年龄尚不构刑事处罚,民警暂时将她收留在派出所,并通知其养父母。目前,小艳已经随养父母回到了老家,开始在学校继续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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