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老板儿子要赎金犯罪嫌疑人昨日领刑
日期:2012-09-1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本报讯身为打工仔却眼高手低,为了暴富竟伙同他人绑架前老板儿子,勒索赎金60万。9月18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绑架案件,4名被告人分获7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1年初,曹某托关系到兰州市一曹姓老板的店里打工,老板红火的生意,让曹某羡慕不已。懒散惯了的他,在干了一段时间后,因为吃不了苦辞职离开。浑浑噩噩过了数日后,好不容易攒下的积蓄被彻底花光,曹某便开始苦思冥想“生财之道”,想到自己先前打工的店老板好像很有钱,他便找来了臭味相投的张某等3人商定,通过绑架曹老板的儿子索要赎金大发一笔“横财”。随后,4人经过踩点跟踪,摸清了曹老板儿子的生活规律,并于2011年10月11日晚将曹老板的儿子绑架,向曹老板打电话索要赎金60万元。同年10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在获知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后,在静宁县将张某等两人抓获,人质被顺利解救。曹某和另一名男子在逃亡秦安县途中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4被告人无视国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非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该案中,被告人曹某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关键作用,系主犯,其余均起从犯作用,而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害后果,且经法院调解,被害人亲属已对各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可对4被告人依法从轻判处。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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