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警方端掉一跨区域欺行霸市犯罪团伙
日期:2012-09-1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记者16日从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分局采访了解到,近日,潮南警方与潮阳警方加强跨区域警务联动协作,一举端掉以高某永、马某奴、马某强、马某荣、陈某平为首的跨区域欺行霸市违法犯罪团伙,涉案人员38名(其中属吸毒人员4名)全部落网,成功侦破峡山“20120626”普宁某服装城员工被寻衅滋事案,查扣作案车辆大巴客车1辆。
今年6月26日上午,普宁某服装城至峡山商场免费接送客专用面包车在广汕公路峡山洋汾陈路段被几名驾驶摩托车的男青年用砖头砸破挡风玻璃。经初步调查了解,发现该案极可能系因生意竞争而引发的欺行霸市案件。
办案民警迅速查明其中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是潮阳区和平镇人,该案系典型的跨区域犯罪活动,遂启动潮阳、潮南警务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共享。
9月3日上午,办案民警获悉该犯罪团伙成员30多人正乘坐一辆大巴客车准备前往峡山再次作案。潮南警方立即前往广汕公路峡山东山路段架网守侯,成功于当天中午12时许在峡山街道广汕公路东山宾馆路段截获该辆车牌号码为粤D03**8的大巴客车,现场抓获涉嫌峡山“20120626”普宁某服装城员工被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永、马某奴、马某强及其他违法人员共31名。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高某永、马某奴、马某强对参与峡山“20120626”普宁某服装城员工被寻衅滋事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及时将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办案民警当日先后在峡山街道金光路口、练南学校门口将该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平、马某荣抓获归案。至此,峡山“20120626”普宁某服装城员工被寻衅滋事案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某永等人均交代,犯罪嫌疑人陈某平自2010年起以驾驶摩托车拉客到流沙某服装市场拿货为生,但至今年4月份,普宁某服装城免费发车到峡山接送客户到流沙拿货,严重影响了陈某平的客源及收入,陈某平遂萌发找人教训某服装城面包车司机的犯罪心理,并于6月25日约犯罪嫌疑人高某永等人会面指认面包车(粤VE***6)。至6月26日早上7时,高某永串招犯罪嫌疑人马某奴、马某荣、马某强共四人驾驶摩托车尾随某服装城的面包车,至广汕路洋汾陈路段时,马某强冲到该面包车的前方用砖块砸破了该车前挡风玻璃。案后当天中午,陈某平拿了2000元答谢请高某永等四人吃饭,四人还各分得300元。
另外,还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标其朋友因厝地问题与人发生矛盾,陈某标便指使高某永串招其他人员,准备前往峡山“摆场”威吓对方。9月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高某永便集结34人乘坐陈某标事先雇用的大巴客车(粤D03**8)前往峡山摆场威吓对方,当车行至峡山街道广汕公路东山宾馆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截获的犯罪事实。
目前,潮南警方已将涉嫌“20120626”普宁某服装城员工被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永、马某奴、马某强、陈某平、马某荣等5人刑事拘留,对前往峡山“摆场”威吓对方的涉嫌寻衅滋事的吴某帮等32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其中蔡某立、马某成送强制戒毒2年,大巴客车司机吕某成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相关链接【涉嫌寻衅滋事罪能不能做无罪辩护?】【故意毁坏财产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成都刑事律师答疑--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近亲属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