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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偷开客人宝马闯祸,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

日期:2012-08-2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会所的一名小保安偷开顾客寄存的宝马车“兜风”,结果因不会开车把客人的车撞坏,修车费花了62万多。17日上午,保安王某被检方指控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悉,王某根本没有驾驶本。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某是北京八号温泉商务会馆的保安,平日对高档汽车兴趣浓厚。事发时他还不满18岁。看着会所频繁出入的各类“豪车”,王某心里痒痒,遂产生了“试驾”过瘾的念头。
  今年4月6日中午12时许,王某在午休期间,利用会所代客泊车服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从前台服务员处冒领出客人寄存的宝马740LI型轿车钥匙,邀请门童赵某在会所院内驾车兜风。最终,在车辆行至第二圈时,由于制动操作失误,致使宝马轿车高速冲撞路旁护栏及树木,造成该车前部严重受损,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62万余元。事后,会所向车主进行了赔偿,王某则赔给了会所4万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某表示认罪。王某说,他本没有权限去碰客人的车,但由于当天要和前台部长交接,才有机会拿到宝马车的钥匙。王某认为,是会所内部松懈的管理制度给了他开车的便利。

    相关链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未成年人犯罪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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