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彻查奸淫服务员“丑闻”,爆料人称将回应
日期:2012-08-2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本报讯邹恒甫微博炮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一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晚,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最新的一则声明,称将责成学校纪委监察室彻查邹恒甫微博涉及内容,如果微博失实,将追究其诋毁诽谤法律责任。
昨天傍晚,校方发出了一份正式的声明,这份声明表示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介入调查。声明中说:“责成学校纪委监察室立即就邹恒甫微博中所涉及的内容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希望邹恒甫对调查核实工作给予支持配合,提供相关依据。欢迎知情者就邹恒甫微博中涉及的内容依法依规进行实名举报。” 北大表示,如邹恒甫微博中有关内容属实,学校将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如果该微博涉及内容失实,北大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或机构诋毁诽谤的法律责任。
在声明的最后,北大称“希望邹恒甫先生配合调查,就该微博以及其中涉及问题,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证据。”并且公布了该校纪委监察室的联系方式。
蒋朗朗昨天表示,校方已多次电话联系邹恒甫未果,又通过电子邮件联系邹恒甫,希望邹恒甫对调查核实工作给予支持配合,提供相关依据,但至今尚未接到回复。
邹恒甫昨晚在微博上称,将在微博上公开回应北大纪委的问题。
此前,实名认证的邹恒甫于8月21日在微博发布内容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该微博被众多网民转发和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当天深夜,人在外地的北大新闻发言人蒋朗朗表态说,“并没邹恒甫所讲的事。邹曾经受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后没有被续聘。北大绝无此事。”但这则回应也引起了网友的质疑,“这种未经事实调查便匆匆下论断的方式,未免显得草率。”
相关链接【诽谤罪立案标准】【诽谤罪罪与非罪的界定】【社会危害性】【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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