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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大刀入工地打砸,4人团伙被判寻衅滋事罪

日期:2012-08-2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纠集4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手持大刀冲进建筑工地打砸,追打施工工人。未央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寻衅滋事案件,依法严惩以田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2011年8月份,被告人田某承揽未央区凤城六路“蜀苑二期”工地垒围墙、安装工地大门的工程,后因工地大门被他人安装而不满,遂伙同被告人刘某、阎某、任某多次到工地寻衅滋事,在工地现场进行打砸。四人先后数次进入工地砸毁门窗、监控设备等工地财物。同年8月31日,他们纠集4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持洋镐把、大刀等工具前往该工地,将工地大门拆除、对施工工人进行追逐、殴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受理后,未央区法院多次带领干警到“蜀苑二期”工地现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案件细节。目前,四名被告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阎某、任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

    相关链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故意毁坏财产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可以聘请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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