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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友出狱后垄断海鲜市场,32人被指控涉及黑社会

日期:2012-08-2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昨日,阳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林友顶、谭昌重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2名成员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林友顶和谭昌重被收容审查羁押在阳江市第二看守所期间认识。1996年,林友顶被释放后在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闸坡镇开始经营海鲜购销生意。1999年,谭昌重被释放后在海陵、闸坡一带闯荡,并以打架凶狠出名。
  林友顶为借助谭昌重的恶名,与谭结为好友,两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在闸坡镇的宾馆、酒店开设赌场和在闸坡海蜇市场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聚敛财富,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3年开始,林友顶在闸坡镇设立鱼铺,由其妻子黄某娜协助管理并负责财会。2005至2006年海蜇季,林友顶联合甄某等黑恶势力垄断闸坡镇的海蜇购销生意,指使刘某、杨某洋等人对海蜇捕捞户和收购户实施强迫交易,谋取非法利益。从此,被告人林友顶在闸坡镇形成重大黑恶势力影响,号称“顶爷”。
  2005年3、4月间,谭昌重纠集陈某锐、梁某孔在海陵镇白蒲圩等地开设赌场。2005年4月18日,谭昌重为争夺地盘,指使柳某扳、陈某锐等人将对头黄某上砍致重伤,并指使梁某孔、陈某锐包揽全部罪责。谭昌重从此在海陵镇“偏行”中树立了恶名,被称呼为“肥屎”。
  2009至2010年海蜇季,林友顶和谭昌重合伙非法控制闸坡镇的海蜇购销市场,指使刘某等人对海蜇捕捞户和收购户实施强迫交易,牟取非法利益。两个犯罪组织融合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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