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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给的生活费不够用,彭州八旬老汉偷邻居1万元

日期:2012-08-1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因生活费即将用完,彭州八旬老汉陈某撬开邻居王某家门,盗走1万元钱。日前,彭州市人民法院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根据其健康状况决定监外执行
  陈某的3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因忙于生计,没有很好地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去年8月,因子女寄付的生活费即将用完,情急之下,陈某临时起意,找来镰刀撬开邻居家的卧室门,经仔细翻找,他将抽屉中的一叠现金盗走。回家后,他将盗来的现金用塑料袋包裹后藏于粪桶。
  王某回家发现失窃后报警。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陈某神色慌张、全身发抖,并在其粪桶中找到了被盗财物,遂将其捉拿归案。经查,陈某共盗窃现金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陈某盗窃行为是因生活困难引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等情况,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因陈某身患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法院决定对其予以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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