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妇女交友发生一夜情,第三者闯入家中杀死丈夫
日期:2012-08-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因通过QQ网络交友产生的婚外恋导致的故意杀人案件作出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永建(化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其减刑,同时对被害人家属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
据了解,2011年大年初三,被告人王永建与已婚少妇张茜(化名)在网上聊QQ时认识,后逐渐交往密切,并产生一夜情。张茜想与丈夫王文(化名)离婚和王永建生活,但王文不同意离婚,反而对她更加关心、爱护。张茜深受感动,决定同丈夫好好生活。
2011年10月10日,王永建辞职从广元市到眉山市工作并找到张茜、王文,张茜告诉王永建不会离开丈夫。10月15日晚上,张茜、王文再次与王永建在眉山外滩河边见了面,她让王永建回广元上班,她和老公回去,大家各自生活互不干扰,但王永建仍然没有同意。10月17日晚上,张茜和王永建通过手机QQ联系,叫他以后不要来找她,王永建给她发了短信,张茜没回,他就发短信说不回就不给她机会说了,过了半小时左右来到她家,并向王文要饭吃。
遭到拒绝后,王永建恼羞成怒大骂王文,王文扇了他两耳光并打电话通知朋友过来帮忙。此时,王永建突然用随身携带的刀在王文颈部、面部连刺十余刀,又在其已经倒地的情况下在右边颈部连划两刀,后又骑坐在王文身上,致王文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永建用自己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打完电话后就躺在地上等待警察到来。警察将其抓获后,王永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过审理,查清了案件事实,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考虑到王永建的自首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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