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钱云南购毒,回津一洗浴中心交接当场被抓
日期:2012-08-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男子赵某携带高某为其提供的一万元钱到云南买毒品,回津后在一洗浴中心进行交接,被警方当场抓获。共同触犯运输毒品罪的二人,受到了应有的刑罚。
2011年6月间,高某委托赵某到云南瑞丽市为其购买毒品,并提供一万元作为购买毒品的毒资和来往路费。他还承诺,赵某将毒品运回后,再给予其一笔“好处费”。2011年7月3日,赵某去往瑞丽,在高某介绍的毒贩处购得海洛因50.6克,随后将这些毒品运回天津。当月11日,公安干警在南开区一洗浴中心内将交接毒品的高某、赵某一起抓获,当场将海洛因收缴。
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定高、赵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1年6月间,高某委托赵某到云南瑞丽市为其购买毒品,并提供一万元作为购买毒品的毒资和来往路费。他还承诺,赵某将毒品运回后,再给予其一笔“好处费”。2011年7月3日,赵某去往瑞丽,在高某介绍的毒贩处购得海洛因50.6克,随后将这些毒品运回天津。当月11日,公安干警在南开区一洗浴中心内将交接毒品的高某、赵某一起抓获,当场将海洛因收缴。
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定高、赵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相关链接【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毒品案件共同犯罪怎么区分主从犯?】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男子遇劫被刀架脖子,劫匪:把你的游戏币转我账户上
上一篇:贵阳破获特大武装制贩毒案缴获近60公斤毒品
下一篇:云南巧家爆炸案赵登用被人利用充当“肉弹”
下两篇:深圳:女子好心留宿陌生男,家被洗劫女儿遭四人轮奸
上一篇:贵阳破获特大武装制贩毒案缴获近60公斤毒品
下一篇:云南巧家爆炸案赵登用被人利用充当“肉弹”
下两篇:深圳:女子好心留宿陌生男,家被洗劫女儿遭四人轮奸
【相关文章】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