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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查获网络犯罪团伙,“酒托”女引诱网友强迫交易

日期:2012-08-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5日披露,两个“酒托”犯罪团伙涉嫌强迫交易罪,该院近日对其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该院负责新闻发布的桂兴卫介绍,这两个团伙分别以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步行街、香洲南坑兴国街的“奢雅咖啡厅”与“情客休闲吧”为据点,先以女性身份与男性网聊,在套取到男网友的姓名、手机号、QQ号等资料后,将这些资料发给“酒托”女,由“酒托”女引诱男网友见面,进而带至各自据点,用远超市价的价格强卖商品。其中,于5月12日营业的奢雅咖啡厅在被警方查获前的37天里,已涉嫌强迫交易30多起。 
    以于7月19日晚被查获的情客休闲吧为例,珠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杨卫平描述了这两个团伙作案的细节。他说,这个休闲吧是以戚某(在逃)为法人代表的。这家酒吧不但有全某等男子为“工作人员”,还招聘了陈某娟等十多名年轻女子充当“酒托”。在QQ上,他们以“甜甜”、“月月”、“一季花落”等网名,诱男网友到这家酒吧消费。点了红酒、水果盘、咖啡等食物后,男网友被要求以比点单时高出一倍或几倍的价格结账。如果男网友对价格提出异议,店内的“工作人员”以恐吓、威胁的方式逼迫结账。20多名男网友被强迫消费的金额平均在千元以上,其中一人甚至被强迫消费上万元。

    相关链接【强迫交易罪】【哪些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威胁手段的认定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刑事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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