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日期:2012-08-0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法规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颁布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释[2000]19号
【颁布时间】 2000.07.13
【实施时间】 2000.07.19
【效力状况】 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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