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其他权威领域 首页 >> 权威领域 >> 其他权威领域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

日期:2012-06-2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厉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