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证罪发生的时空范围确定
日期:2012-06-2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妨害作证罪发生的时空范围确定
本罪发生的时空范围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司法诉讼的领域问题;二是司法诉讼的阶段问题。对于前者,我们认为,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对于刑事诉讼,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妨害作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诉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对于后者,我们认为,本罪既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进行的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发起之前。若诉讼活动已经终止,一般来说,不会再构成本罪。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有关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仍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在审判监督程序发起之前以及进行的过程之中,如果行为人有妨害作证的行为,仍可以构成本罪。总而言之,任何妨害作证的行为,不管其发生在何时,只要影响到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的,都可以构成本罪。要注意的是,发生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司法活动中的妨害作证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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