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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量刑?

日期:2012-06-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非法经营罪量刑?

    由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原《刑法》)第117条所规定的投机倒把罪所包含的许多内容过于笼统, 以致司法实际部门把一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违法活动都作为该罪处理,而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什么是投机倒把行为已很难准确界定。鉴于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对原来的投机倒把罪进行了分解。新《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即是从原来的投机倒把罪中分解出来的。
    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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