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
日期:2012-05-18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 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行为。
二)构成
行为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发 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客体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罪责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而购买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
三)认定
根据刑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论处。在上述情况下,实际上是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牵连关系,系牵连犯。根据刑法规定,对这种牵连犯,应分别以上述三罪论处,采用的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四)处罚
根据刑法第20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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