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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罪详解

日期:2012-05-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妨害作证罪详解

  妨害作证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以便使自己或他人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特征
  1、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犯罪对象是案件的证人。这里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阻止证人作证,即对知道案件全部或者一部分真实情况的人,采用殴打、恐吓、利诱等方法,意图使证人无法作证,不敢作证或者不愿作证,阻止证人提供证言。二是指使他人作伪证,既包括本来无罪却伪证其有罪,也包括本来有罪却伪证其无罪,总之是指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一般是当事人本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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