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2-07-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进行检查,同意收留的物品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在押人员;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在押人员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应当场或者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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