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可以得到表扬或是物质奖励?
日期:2012-06-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在何种情况下,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可以得到表扬或是物质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
一)一贯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的;二)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三)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
对人犯的表扬,由看守干警决定;对人犯的物质奖励,由看守所所长批准。物质奖励只限于生活日用品、书籍和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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