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的方法
日期:2012-05-1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定罪的方法
一)形式逻辑:定罪是三段论方式的演绎推理过程。大前提——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罪名;小前提——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推理过程——就是判断小前提中的危害行为是否符合大前提中所指明的犯罪构成要件要求。M-P;S-M;S- P.其中,大项P,是罪名,中项M,是该罪的构成要件,小项S,是具体案件中的行为。
例:抢劫罪的定罪过程: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M)-构成抢劫罪(P);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了被害人的财物(M);被告人犯了抢劫罪(P)
二)辩证逻辑定罪的过程:行为事实筛选阶段;确定和限定相似犯罪构成群阶段;评价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阶段;确定罪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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