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在国内的效力
日期:2012-05-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刑法在国内的效力
刑法在国内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国内的效力在刑法中的界定是“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泛以下三种情况:
一、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二、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而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而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领空和领水。
一、领土,是指国际上承认的我国国境线以内的疆域及其地下层;
二、领水,是指在领土疆域内或者指与陆地疆域相邻接的水域;
三、领空,是指在领土和领水以上的空间;
四、悬挂有中国国旗的船舶,航空器在世界任何地区,均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凡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或者其中之一发生在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有权对其实施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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