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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日期:2012-08-1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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