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05-3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我们一般所说的行贿,主要是指自然人行贿罪。依据我国新刑法第393条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一万元以下。而对单位行贿案则规定立案标准为二十万元以上,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请客送礼的界限
上一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下一篇:如果受贿罪不成立,是不是行贿罪也不成立?
下两篇:如何认定刑法第385条第2款经济往来中行贿罪?
上一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下一篇:如果受贿罪不成立,是不是行贿罪也不成立?
下两篇:如何认定刑法第385条第2款经济往来中行贿罪?
【相关文章】
- 法律专家称:“公款旅游”不适合以贪污罪论处 (2011/11/4)
- 浅析贪污罪 (2011/11/4)
- 挪用公款罪的八个疑难问题解析 (2011/11/4)
- 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五点思考 (2011/11/4)
-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几点浅见 (2011/11/4)
- 对受贿罪几个具体问题的研究 (2011/11/4)
- 最高法2008-2010职务犯罪审结报告 (2011/11/4)
- 挪用资金罪立法缺陷探微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