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行为的既遂与未遂区别
日期:2012-06-0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贩卖毒品行为的既遂与未遂区别
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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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贩卖毒品达到多少是可以被判处死刑?
下一篇:在贩卖毒品罪中,毒品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卖方没有获得利益时,怎么认定呢?
下两篇:贩卖毒品的过程中,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卖出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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