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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之--无罪辩护技巧

日期:2011-11-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一、识别法庭辩论焦点
    公诉人为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公诉人为此提交的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因此辩护人应该分析公诉人的指控是否存在薄弱环节,若存在就将其识别出来,辩护人应该全力攻击公诉人的薄弱环节,这个薄弱环节若果被打断,则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自然就瓦解了,识别公诉人的薄弱环节就是识别法庭辩论的焦点。
    1、行为主体不符。
    2、有罪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得出唯一结论。
    3、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而辩护人的证据能够罪证明被告人无罪。
    4、存在阻却违法的法定事由。
    5、法律适用错误。
    二、建立辩护主题
    识别出法庭辩论焦点后,辩护人就首先将辩论焦点提炼总结出来,并据此向公诉人挑战,将辩论焦点以阐述辩护主题的方式表达出来,就该辩论主题的各个方面发表辩论意见,迫使公诉人与辩护人展开争论,这样就使法庭的审理纳入到辩护人最有把握的轨道。
    三、组织法庭辩论内容
    法庭辩论辩护人的目的是将自己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推销给审判人员,因此法庭辩论的过程实际上一个论证的过程,即论证公诉人没有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或依据事实和法律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因此,辩护人无需对公诉人的每一个犯罪构成进行反驳,只需围绕辩论主题组织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审判人员讲述一个无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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