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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间不思悔改,继续犯罪终被逮捕

日期:2012-08-0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因参与共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未成年人陈某,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涉嫌犯罪,被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6月1日,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陈某,经人介绍与在宝坻区钰华街一烧烤店打工的女青年宋某相识。 因宋某有几分姿色,陈某心生歹意。6月15日23时许,陈某酒后到烧烤店找到宋某,提出与其交往。遭到拒绝后,陈某恼羞成怒,持砍刀将宋某挟持至一日租房内,使用暴力强行将其奸淫。
  日前,陈某已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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