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官员涉贿受审,当庭挥舞刑诉法问法官自己犯何罪
日期:2012-07-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法院严重违反程序,我不接受审判。”昨天上午,南京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人武部原部长栾利益涉嫌受贿、贪污经江苏省高院发回重审一案,再次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但让法官没想到的是,从开庭伊始, 栾利益就质疑法院庭审程序,虽经法官多次解释,仍坚持己见,并当庭要求其辩护人退出法庭。
在此前的6月19日,南京中院组织了对此案的第一次庭审,但栾利益拒不配合庭审,掀开坐椅盖板,冲向审判台,指着法官大声喊叫。法警制止时,他又猛踹桌椅。其妻子董某还推倒了法庭坐椅,并用头猛撞桌椅,因此被处司法拘留15天。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栾利益在征地拆迁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地产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万余元;在负责公司改制工作期间,虚列拆迁费用,隐瞒、占有出借公款孳息,侵占公款17万多元。
为审一个人
动用十多名法警
9点50分,身材魁梧的栾利益,身着看守所号服被带进了南京中院第五法庭。庭上,三名合议庭法官一脸严肃。鉴于栾利益上次在法庭的表现,法庭门口,站着十余名全副武装的法警,两名身材结实的法警一左一右站在栾利益后面。
作为公诉单位的南京市检察院,也派出了最为强大的公诉阵容,由曾经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的余红担任公诉人,“仅公诉的材料,就多达数千页,装了一大箱子。”记者看到,这个箱子,长约40厘米,宽约30厘米,高约30厘米。
检察官带来
整整一箱公诉材料
“庭审是为了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都无罪。因此,今天,希望你充分把握这个机会,行使你的权利,充分发表你的观点,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待栾利益坐定后,审判长以舒缓的语气,对庭审的目的、意义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了详细阐述。据悉,一般庭审,开庭前都是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类似的这种“释明”方式,极为罕见。
主审法官表示,如此“释明”,其实是希望栾利益能够对庭审过程有个大致的了解,配合法官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质证,最终查明事实真相。在这一过程中,栾利益低着头,整理着他手上的资料。资料中,除了自己书写的材料,还有一本刑事诉讼法。此时的栾利益,还算平静。
法官对庭审专门予以“释明”
法槌敲得砰砰响,被告人依旧气势汹汹
坚称没收到裁定书,咆哮法庭
“释明”宣读完毕,审判长按照程序,询问栾利益是否收到了江苏省高院的发回重审的裁定书。栾利益一口 回绝,“没有。”为此,审判长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南京中院非常重视,请法官专门去江苏省高院调取了相关资料。
“根据我们调取的卷宗资料显示,该裁定文书已经于今年的2月20日送达。但是,因为你拒签,按照规定,已经由你在看守所的管教民警见证并代签。此种情况下的代签,视为已经送达。”法官随后向栾利益出示了当时的签字材料,签名者为其管教民警。
栾利益当场提出反对意见,“这并不能证明就是他签的。我申请对其笔迹鉴定。”对于这一要求,法官当庭表示,其申请理由不充分。
对此,栾利益再次提出反对意见,“我连自己犯了什么罪都不知道,凭什么审我啊?我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没有任何说法,凭什么审我?”在法官数次制止后,栾利益依然继续大声咆哮。法官举起法槌,重 重地敲击。栾利益这才稍稍平静。
面对法官提醒,他说“你不要讲话!”
随后,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此时的栾利益再次情绪激动起来,他挥舞着刑事诉讼法,质问法官:“我犯了什么罪啊,在哪儿犯罪啊!”这时一名法警上前警告他,让其克制情绪,他却指着法警回道,“这儿轮不到你说话!”
主审法官再次提醒栾利益:现在是在庭审,希望其遵守法庭秩序。但不管法官怎么说,栾利益根本不听,继续自顾自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继续质疑法院程序不合法。法官几次向其解释,但栾利益并未停止讲话,也没有听法官的解释。
“请你注意法庭秩序……”主审法官不得不提高了声音,要求其配合。但栾利益仅仅停了一两秒钟,对着法官说,“你不要讲话!刚才我尊重你,你说话的时候我没有打断你。现在,请你尊重我,不要打断我说话的权利。”一边说,他一边起身,四五名法警当即冲过去,制止了他的行为,法警再次警告栾利益,“你可以说话,但不能离开座位。”
又称没收到起诉书,欲起身离庭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前至少10日内,必须送达起诉书。但是,我至今没有收到你们的起诉书。 没有起诉书,我怎么知道我犯了什么罪?”10点15分,针对检察官的起诉书,栾利益再次当庭打断检察官和法官的话,继续指称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对此,法官再次给予解释,但他不听。
而就在庭审继续进行的时候,栾利益再次起身,“请审判长送我回去,我不想再审了,我不接受审判,送我回去……”一边说着,他一边想起身挣脱坐椅挡板。主审法官不得不举起法槌,连续猛击三下,直至法警再次制止,栾利益才重新坐了下来。
当庭“辞退”辩护人,法官无奈休庭
10点17分,当法官按照程序征求栾利益辩护人的意见时,栾利益再次做出令人愕然之举,“我的辩护人,请你退场。我知道你为我好,但我现在不接受审判,请你立即离开法庭。”说完,栾利益竟然又转身,朝着旁听席上的亲友,大声喊道,“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也请你们全部退场,我不接受审判。”
栾利益的辩护人尴尬地站了起来,不知道怎么办。在栾利益数次要解除委托并要求其离开的要求后,经法官同意,辩护人讪讪地离开了法庭。
之后,法官明确告诉栾利益,他有委托辩护人辩护的权利,也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但栾利益根本不听法官说话,继续大喊大叫,最终,法官不得不敲响了法槌,宣布休庭。
重新开庭依旧嚣张,庭审5分钟结束
10点40分,法官宣布再次开庭。但没想到,法官才说了几句话,栾利益便再次大声质疑程序问题。在多次制止无效后,检察官只能按照程序一一出示证据,并宣读了量刑建议。
检察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对栾利益予以审理,建议量刑在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法官请栾利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但栾利益根本不听法官的话,继续大声指责。随后,法官敲响了法槌,宣布庭审结束。栾利益被法警带走。这一次只用了5分钟。至此,整个庭审过程于昨天上午全部结束,接下来,经合议庭合议后,将依法宣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向记者表示,“栾利益在庭审现场的表现,将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释疑1
对于栾利益的这一质疑,主审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司法文书的,在相关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为留置送达,其效果等同于送达。正因此,栾利益提出的异议及相关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
释疑2
主审法官表示,对于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一审程序来进行。“此前一审时,起诉书早已发送给栾利益。此次发回重审,起诉书没有任何变化。按照法律规定,不存在重新送达起诉书的问题。”法官说,当事人指出的至少要在开庭前10日内送达起诉书的规定,是适用于正常程序的一审第一次开庭,“但对于发回重审且起诉书没有变化的,不需要再次送达。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有误,我们多次跟其解释,但其就是不接受。”
尴尬
对被告人闹庭
缺乏有效制裁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旁听人员等诉讼参与人,如果不遵守法庭秩序,法官可以对其作出最高拘留的处罚。”法官表示,但是对于被告人的拒不配合,却并无直接的规定,“有的就是训诫,但训诫如果不听,怎么办?没有规定。”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表示,这凸显了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应尽快填补。
孙国祥介绍说,在国外很多国家,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出现,“比如有陪审团的国家,庭审当事人的表现,将直接决定自己判刑的多少。所以,再凶残的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期间都会非常配合,尽可能地将自己绅士的 一面展现出来,争取陪审团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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