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私藏枪支贩卖毒品,两毒枭温州落网被判死刑

日期:2012-07-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警方查获大量冰毒K粉麻古咖啡因等多种毒品,甚至还有枪支四支,管制刀具22把,让人触目惊心。
      7月9日上午,温州中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在八名被告人中,有两人被判处死刑,一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获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之一的广东人庄某,和女友方某租住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一大楼303、304、306房。庄某从事毒品贩卖活动,而女友方某明知庄贩毒,仍帮助其承租房屋并同居生活在一起。由于方某本人吸毒,平时完全依靠庄某获取生活来源。
    2011年6月19日,庄某将用于贩卖的大量毒品装在了泡沫箱内,包装妥当后,交由广东省至浙江省苍南县的长途客车托运,自己则与方某驾乘轿车前往苍南县。
    次日早上5时许,庄某到苍南县灵溪镇的托运点领取了装有毒品的泡沫箱后,与方某一起驾车入住苍南某大酒店,并将该批毒品藏匿在酒店房间的密码箱内。
    二人外出时,在大酒店停车场被警方当场抓获,民警在二人房内及庄某携带的挎包内查获冰毒、麻古等物。经鉴定,查获的冰毒共计3696.1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麻古共计116.5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
    同日,民警又在庄某、方某租住的广东汕尾某大楼304、306房间内查获了冰毒、K粉、麻古、咖啡因、枪支、刀具等物品。经鉴定,查获的冰毒共计1167.8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K粉共计1879.62克,检出氯胺酮成分;麻古共计1396.1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咖啡因共计944.29克,检出咖啡因成分;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3只;以高压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支;管制刀具22把。
    法院审理认为,庄某、方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其中庄某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方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庄某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庄某应予数罪并罚。方某辅助庄某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方某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庄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人外出时,在大酒店停车场被警方当场抓获,民警在二人房内及庄某携带的挎包内查获冰毒、麻古等物。经鉴定,查获的冰毒共计3696.1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麻古共计116.5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
    同日,民警又在庄某、方某租住的广东汕尾某大楼304、306房间内查获了冰毒、K粉、麻古、咖啡因、枪支、刀具等物品。经鉴定,查获的冰毒共计1167.8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K粉共计1879.62克,检出氯胺酮成分;麻古共计1396.1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咖啡因共计944.29克,检出咖啡因成分;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3只;以高压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支;管制刀具22把。
    法院审理认为,庄某、方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其中庄某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方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庄某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庄某应予数罪并罚。方某辅助庄某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方某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庄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