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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小偷教落魄同行“偷盗技术”获刑十个月

日期:2012-06-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中年小偷安某刑满释放6年后,认识了青年小偷秦某。秦某虽为盗贼,却技术不精,因而生活落魄。资深小偷安某出于同情,便将自己的开锁技术和盗窃经验倾囊相授。秦某学成偷技,顿时如鱼得水,与8名小偷合伙作案数起,最终难逃法网。而好为人师的安某也因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获刑十个月。
    46岁的成华区(微博)男子安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刑。刑满释放6年后,他将自己的开锁技术和盗窃经验对秦某倾囊相授。昨日,成都商报(微博)记者获悉,秦某因盗窃获刑,而他的老师安某也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心生同情 教落魄小偷“偷盗技术”
    安某初中文化,1997年3月12日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2004年6月14日,他刑满释放。2010年8月左右,安某经人介绍认识了23岁的小偷秦某,秦某初中文化,四川资阳(微博)人。2009年9月30日,因盗窃罪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2010年8月19日刑满释放。闲聊中,他得知秦某盗窃技术太差,因此生活比较落魄。出于同情,安某将自己以前在网上购买的开锁教学光盘送给秦某,还送了开锁工具及用于练习的开锁锁芯。为了让秦某学会全套技术,安某还在和秦某一起吃饭时,倾囊传授开锁技巧及盗窃的经验。
    犯传授犯罪方法罪 获刑十个月
    秦某学成后,与张某、姚某、李某等8名小偷自由组合作案,秦某全程参与作案。2011年6月14日晚11时许,秦某与张某等人在净居寺南路盗窃一辆天籁轿车内的1600元现金、两副太阳镜及该车的行驶证。2011年7月3日晚11时许,秦某等人在郫县(微博)犀浦镇一小区门外,盗窃一辆面包车内价值4000余元财物。2011年7月27日下午2时许,秦某伙同周某、尹某、李某等4人窜入金牛区一小区,利用开锁技术打开住户房门,将魏某家中的台式电脑、数码相机、黄金首饰、白酒等物盗走,共价值4000余元。
    去年7月6日至今年1月4日,秦某等9人先后被抓获。在警方审理过程中,秦某交代,开锁技术及盗窃经验师承安某。
    今年1月5日晚上9时,安某被警方“请”到刑警队,他承认自己明知这个徒弟要盗窃,因见他落魄便将“技术”传给了他。
    锦江区(微博)法院认为,安某故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而秦某等9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相关链接【传授犯罪方法罪】【累犯】【盗窃罪】【共同犯罪】【教唆犯】【有期徒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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