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父亲继母虐待被逼成窃贼,称不偷就饿死了
日期:2012-06-1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时间回到2012年5月11日,来安法院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告人张新亮被指控犯盗窃罪,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法庭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后发现,被告人的父亲是再婚,被告人和父亲继母生活在一起,没有前科,这一次盗窃的是被告人姑妈家的财物。其姑妈写了一封谅解书,并称被告人身世悲惨,请求法院重轻处理。
父亲继母不给吃的 不偷就饿死了
第二天承办法官到看守所给被告人送相关材料。张新亮虽然个子高高的,但很瘦,脸色不好看,好像长期营养不良。见面后对法官颇具抵触情绪,拒绝和法官交谈。
通过细心疏导和做工作,张新亮变得阳光开朗起来,话匣子也逐渐打开,还向法官简单地道出了他的身世。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开了家,他父亲在他六岁的时候重新结了婚,继母只比他大十几岁,继母和他父亲婚后又生了一个妹妹。
父亲和继母对他不好,经常打他,不给他饭吃。家里很穷,小学只上了一年,就因为交不起学费辍学了。每当他看见别的孩子在爸爸妈妈面前撒娇,一家人十分幸福的样子,自己心里就特别难过,这些他不跟任何人说,总是埋在心里。这一次偷他姑妈家的东西,是想换点钱出去打工,不偷就要饿死了。说到这里,张新亮泣不成声。
看着孩子菜黄色的脸,承办法官的眼睛湿润了。
生母出走 遭继母虐待
承办法官在向分管副院长孙平汇报情况后,孙副院长非常重视,要求在开庭前的社会调查中,由刑庭庭长吴仲亲自带队走访被告人的亲友和邻居。通过大量细致的走访,法官们对张新亮悲惨的身世感到震惊和深深的同情。
张新亮的母亲是四川人,在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和他现在的父亲在上海打工认识并很快结了婚。在张新亮八个月大的时候,他母亲偷偷地拿着家里仅有的一千元离开了家。父亲在他六岁的时候又结了婚,继母只比他大十几岁。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所以父亲和继母从小就很讨厌这个儿子,经常对张新亮打骂。家里本身很穷,父亲结婚后不久又生了一个女儿,所以常年在附近工地上打工赚钱,继母在家里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经常不给张新亮饭吃,有时张新亮到村里池塘里钓点黄鳝、鱼,也被继母抢走拿到街上卖了,买吃的东西自己吃。
据邻居介绍,张新亮饿极了,渐渐染上小偷小摸的习惯。经常到邻居家的厨房偷点锅巴、稀饭之类的吃食,或者一些小东西,但是他从不偷邻居家的钱。而张新亮的亲戚们反映,张新亮虽然有时会偷家里亲戚的钱,但是每次只偷一二十块,从不多拿。有次张新亮奶奶家橱上放了六十元,但他只拿二十元。每次他拿的钱都是出去买东西吃。
知道继子在外偷东西,继母对张新亮的教育就是棍棒,或者体罚。有次张新亮在外偷东西被邻居告到家里,继母罚他跪在煤渣堆上,双手举两块砖头不给放下来,直至张新亮支持不住瘫倒在地。刑庭的法官们对张新亮父母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他们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深后悔。
经过走访,张新亮的亲友和邻居们一致请求法院对他从轻判决。开庭的那天,面对父母的忏悔,张新亮只是流着眼泪,一句话也不说。判决很快下来,孙平副院长又多次与张新亮家附近的水口开发区一些公司沟通,终于为张新亮找到一份工作。孙平像父亲一样亲自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们送张新亮去公司报到。张新亮眼里噙着泪水,对孙平和承办法官们表示深深的感谢,他说以后一定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业务,好好做人,再也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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