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男子蹲守达州市各提款机9个月,“捡漏”2万多

日期:2012-11-2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从今年2月起,重庆男子卢某某几乎每天都会在达州(微博)城区各个银行的取款机附近“上班”,只要一发现有“马大哈”取款时忘记取卡,他便会立即冲上去取钱。
    为逃避公安的打击,狡猾的卢某某每次盗取金额最高不会超过3000元,9个月时间竟得手10余次,非法获利2万余元。达州通川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各银行蹲守5日,终于在20日将成天“捡漏”的卢某某抓获归案。
    作案
    忘取卡 马上被取走2000元
    15日下午,达州市民陈先生来到达州中心城区大北街三岔路口取款400元后,赶去会朋友。
    但是隔了半个小时后,陈先生突然收到一条银行提示短信,“尊敬的客户,你账户在某某某取款机取现2000元。”莫名其妙的陈先生立即查看钱包,这才发现自己在取款后忘记取银行卡,卡上钱被他人盗取,陈先生立即向辖区西城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该所副所长吴毅立即带领民警调取了银行监控,发现在陈先生离开后,一名中年男子立即来到这台取款机前,操作取款2000元。
    昨日,办案民警向记者展示了该男子取款作案时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中午3时许,陈先生正在取款机上取款,途中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在拿出从取款机吐出的钞票后就匆匆离开。
    在监控镜头的深处,一名穿着夹克衫的中年男子立即加速朝取款机冲过来,穿过马路冲入银行,站到了陈某开始操作的取款机面前,一边从包里掏出一张卡捏在手里,一边迅速操作取款机取走了2000元钱,然后迅速离开了现场,其整个作案过程仅用了30多秒。
    抓人
    守5天 民警终擒“捡漏”男
    “该男子一直在马路对面观察。”据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吴毅介绍,在调集现场附近的所有监控后,民警发现在案发前,该男子似乎是“有意识”地一直在银行附近“蹲守”。其从马路对面发现,陈先生没有取卡,于是就立即冲到银行前操作取款机。
    其作案时暴露的种种特征,均表明该男子对在取款机上“捡漏”十分有经验,并且不是第一次作案。民警判断,该男子还会继续到银行附近捡漏。
    连续5天,派出所派出多名便衣民警,在辖区内各银行网点附近蹲守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20日下午4时许,民警终于在辖区大北街工商银行附近,发现这名中年男子,遂立即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卢某某,现年52岁,重庆人,在达州城区珠市街居住。据其交代,他从今年2月起就几乎天天到银行附近“上班”,寻找取款时忘记取卡的“马大哈”,等其离开就直接上前操作取款机取钱。卢某某从今年2月以来,共计10余次用这种捡漏的方式取款2万余元。
    交代
    怕发觉 取钱都在三千以内
    据介绍,卢某某大多数作案时间均是在下午,每次都是在银行附近观察取款人的动作,一旦发现对方忘记取卡,就立即上前进行查询卡内余额。发现有钱,就立即取钱离开现场,同时把遗留的银行卡拿走,扔进 垃圾箱。且卢某某每次作案都不“贪心”,只取款数百元至3000元不等。
    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吴毅说,比如有一次,他发现了一张别人遗留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余额竟达8万余元,但他只取走了2000元后就将卡扔掉。还有一次,卢某某在翠屏路附近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捡到一张储蓄卡,发现卡里面只有几十元零钱。但是卢某某在卡背后发现,这名“马大哈”竟然将密码写在上面,遂将卡放在身上。次日他再去查询,发现卡里竟有了2900余元,遂将钱全部取走。
    “之所以该犯罪嫌疑人只取款数百元至3000元不等,主要是怕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吴毅说,在审理中卢某某自己交代,如果数额取得不大的话受害人轻易不会发觉,这样他们也不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正因为这样的情况,多数受害人没有发现自己卡上少了钱,或者觉得‘事情不大’也没有报案。”吴毅说,在将卢某某抓获归案后,除陈先生来报案外,目前警方还未接到其他受害人遭到侵害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在此,警方请有类似遭遇的受害人到西城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同时提醒市民在取款机取钱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相关链接【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客体】【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严重情节”的认定】【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罪轻辩护(九)认罪悔罪态度之辩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刑事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