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儿子盗窃“绝技”,内江小偷父子兵被抓现行
日期:2012-11-0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作为父亲,赵波不但没有给儿子做一个好榜样,反而带着未成年的儿子跨市盗窃。赵波教给儿子一些“绝技”,伙同他人在跨市到内江作案。
近日,赵波父子二人因参与盗窃价值15088元的烟酒,构成盗窃罪,双双被判刑。
盗窃偷盗团伙跨市作案
5月5日上午,赵波与莫宁商量“搞点钱”,两人在内江威远县高石镇踩点后,确定盗窃高石镇农贸市场的“胡氏酒店”。
当天,赵波又谈拉拢两个人,组成一个偷窃团伙。当晚,他们驾驶面包车从资阳出发,来到内江威远县高石镇农贸市场,用准备好的氧气切割机割开“胡氏酒店”和“胡三酒业”的卷帘门,盗窃各种品牌香烟190余条及郎酒、五粮春等名酒。
盗窃后,几人返回资阳市区后,将部分物品低价销赃给亲戚朋友。
荒唐父亲教儿子盗窃“绝技”
案发后,被盗店主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5088元。三天后,威远警方在资阳抓获了几名盗窃者。
民警对抓获的盗窃者进行了审讯,发现有一名盗窃者是赵波的儿子,案发时只有17岁。办案民警调查得知,赵波是一名惯偷,在资阳有过盗窃经历,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
赵波的儿子交代,自己辍学后没有工作,在家闲来无事可做,于是加入到了父亲的盗窃团伙,父亲还教给自己一些盗窃的“绝技”,他很后悔参与了父亲的盗窃团伙。
审理父子双双获刑
近日,威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波及儿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了切割卷帘门入室等手段,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波作为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由于赵波的儿子属于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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