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挖出案值百万元假药犯罪团伙
日期:2012-09-1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本报讯 一次假药案件排查中,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无意中发现一种名为“筋骨风湿康胶囊”的假药。警方顺藤摸瓜,由此挖出了一个涉及全国多地、仅辽宁一地案值就达百万元的假药犯罪团伙。
2012年4月,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侦查员在某镇进行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韩某、丁某分别在各自经营的药店内销售一种名为“筋骨风湿康胶囊”的药品,经过初步鉴定,侦查员怀疑该药为假药。
为辨别药品真伪,警方向包装显示的药品产地山东省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函,请求确认包装上的药品公司是否存在、药品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并请辨别药品真伪。山东聊城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表示,聊城市没有包装上所显示的药品公司,该药为假药。
警方收到山东方面复函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韩某、丁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立案侦查。通过工作警方获悉,自2011年6月至今,钟某等人在付某的组织下,分工严密,由专人在山东接听电话,收集订货信息,在河南通过收集的订货信息经由货站发送,向全国销售“筋骨风湿康胶囊”,仅辽宁本溪、鞍山、辽阳、朝阳等地区销售额就达100余万元。
获得上述信息后,警方迅速对付某、钟某进行立案侦查,并向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案情。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对此案非常重视,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
获得批捕手续后,警方立即赶赴山东省聊城市和河南省郑州市,于2012年8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钟某、付某抓获,并押回本溪满族自治县刑事拘留。随后警方又先后在鞍山市、辽阳市、丹东市抓获销售假药犯罪嫌疑人6名。
日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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