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向犯罪嫌疑人索贿10万获刑引思考
日期:2012-09-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身为侦破案件的刑警,竟然向犯罪嫌疑人索贿、受贿,广州番禺区一名刑警锒铛入狱,近日被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一审判处五年三个月刑罚。(9月12日《羊城晚报》)
消息称,2011年10月至11月期间,34岁的刑警黎某庆利用负责侦查犯罪嫌疑人雷某华涉嫌盗窃一案的职务便利,在审讯过程中收受了雷给予的1张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乐购卡和该卡密码,从卡中提取现金人民币4万元。随后,黎某庆再次利用审讯雷某华的机会,向其索贿并得同意,多次从上述的银行卡内共取款人民币61000元。
作为刑警的黎某庆,本来应该是个年轻有为的刑警,更应该是遵纪守法的表率,可他却因为自己思想的蜕化,世界观的扭曲,贪欲的膨胀,利用自己的职权,把贪婪的手伸向了犯罪嫌疑人雷某华,从雷某华银行卡内共取款人民币101000元。今年1月18日,雷某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黎某庆担心事情败露,于2月17日主动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向该分局退出受贿款人民币101000元,结果被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一审判处五年三个月刑罚。这位昔日的刑警将在狱中度过他的刑期,教训非常惨痛,当引起人们深刻反思。
我们不妨想想,10万元对于一个在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的人来说,不到3年的工资收入,而刑警黎某庆为了贪图犯罪嫌疑人的10万元,丧失了原则,丧失了人格,丧失了尊严,毁掉了自己的前程,毁掉了家庭,毁掉了名声,还要用5年3个月失去人身自由的狱中生活来换10万元的“泡影”,代价多么巨大。如果黎某庆遵纪守法,不要去向犯罪嫌疑人索贿,他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和美好。然而,现在留给他的,只能是悔青了肠子。
从我们查处的腐败案例中可以发现,象黎某庆那样利用自己职务便利索贿受贿的人也不少。为什么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原因很简单:思想堕落,贪婪无比,心存侥幸,认为帮助人家办事收取回报是应该的,认为自己命好受贿不会被发现,由开始担心受怕发展到胆大妄为,由受贿发展到索贿,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直至身陷囹圄,乃至葬送性命。
每一位手握公权力的人们,都要从黎某庆身上汲取教训,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对待个人利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自私自利思想,抛弃贪欲,打消侥幸心理,时刻都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醒自己,算好人生几本帐,自觉抵制贿赂,远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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