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生活可概括为犯罪和服刑
日期:2012-09-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抢劫、抢夺、强奸、杀人、寻衅滋事等6项罪名,河南籍“黑老大”邵某光等6人今日在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受审。
主要犯罪嫌疑人邵某光,系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人,曾多次受公安机关打击。公诉人称,邵某光的生活可以概括为两件事:一是犯罪,二是服刑。
2010年10月,老河口警方在立案侦查一起抢劫、强奸案的过程中,发现邵某光等人有重大流窜作案嫌疑。在河南、江苏、广东等省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近一年半的侦办,老河口警方先后将邵某光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警方侦查还发现,该团伙成员、犯罪嫌疑人吕迎宾自幼父母离异,13岁时,就被邵某光给予吃喝拉拢,拜邵为“师傅”,走上犯罪道路。2010年11月底,因分赃不均,吕迎宾想脱离邵某光另立门户,邵便密谋指使其他团伙成员一起将吕迎宾杀死,并埋尸荒野。通过类似手段,邵某光逐渐形成了组织结构严密、作案时分工明确、手段残忍的犯罪团伙。
警方还查明,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以来,邵某光团伙先后流窜湖北、河南等省份的多个县市区,采用驾驶机动车辆寻找侵害对象、再实施绑架将受害人拖至车内进行殴打,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等手段,先后实施故意杀人、抢劫、抢夺、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数起。
检方指控,近年来,通过小恩小惠和威逼利诱等手段,邵某光先后将该镇居民吕某等5人网罗并牢牢掌控,逐渐形成以自己为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
邵某光本人是出了名的“零口供”犯罪嫌疑人。当地公安机关曾多次抓住其违法现行,但面对审讯,邵某光总是百般抵赖,致使警方以“零口供”收场。
今天庭审时,面对同伙成员的当庭指证和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邵某光仍不认账、继续抵赖。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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