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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拒捕伤及门卫,检方以抢劫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日期:2012-08-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张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伙同赵某在盗窃中被抓。近日,土左旗检察院对两名被告人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3月底,张某和赵某在呼市相遇后,张某提议去盗窃,两人一拍即合,后两人一起来到台阁牧镇某建筑工地,盗窃了60余根顶丝,卖到废品收购站,获赃款挥霍。尝到甜头后,两人又商议再到该工地盗窃,用扳手拆卸钢管扣件时,被工地门卫发现,过来制止并抓获了赵某,赵某与门卫撕扯,致两名门卫受伤,张某拿石头威胁门卫后独自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900元。两被告人均为土左旗人,分别为小学及初中文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中抗拒抓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张某属累犯。
    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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