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夫妇骗拆迁费闪离,女婿迎娶77岁丈母娘
日期:2012-08-1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王江夫妇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费一案,在翠屏区法院开庭,法官将择日宣判。
无缘无故提出与妻子离婚,妻子没有丝毫反对,反而催促丈夫尽快离婚。你没看错,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宜宾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里。该村村民,42岁的王江,在与妻子离婚后,第二天就和77岁的丈母娘闪婚,之后王江又和丈母娘离婚,再和妻子复婚。这一系列的事情让平静的村子炸开了锅。
当王江和赵红因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为其感到不值。
昨日,王江夫妇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费一案,在翠屏区法院开庭,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妻当导演 为骗拆迁费定下“苦肉计”
2010年,由于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需要,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塆组将面临征地拆迁。村民王江获悉这一情况后,告诉了妻子赵红,两夫妻立即琢磨着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征地补偿,做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美梦。
他们可没有光是脑袋里想,还对拆迁补偿方式进行了大量调查,最后得知补偿方式是按照人头计算,并给予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后,两人立即进行紧急“密谋”。夫妇俩冥思苦想,赵红提议让王江和老母亲结婚,然后再闪电离婚,最后再和妻子复婚,母亲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了。王江一听妻子的“妙计”, 觉得是个好办法,两人便准备付诸行动。
夫做演员 闪电迎娶77岁丈母娘
2010年6月10日,王江提出与赵红离婚。次日,王江又与77岁的丈母娘李燕“闪电”结婚。
9月28日,李燕作为“妻子”落户到王江家户籍本上。村民对王江的事情议论纷纷,然而,村民们还未从云里雾里出来的时候。10月25日,王江和李燕突然又办理了离婚手续,村民感觉眼睛又迷上了一层雾水。事隔不到两个月,新鲜事再次出现,12月16日,王江和赵红突然复婚了,整个事情变得扑朔迷离,村民被弄得晕头转向。
获利不菲 赚得9万元拆迁补偿费
村民还在猜测,王江夫妇却通过不断的“婚姻折腾”,终于实现了“如意算盘”。王江通过不断的“婚姻”关系变化,2011年,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时,李燕作为“户籍人口”,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0元。补偿费到位后,李燕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4467.72元。王江、赵红两口子则把李燕“应得”的国家征地拆迁费9万元现金占为己有。
涉嫌诈骗 王江夫妇被审理
今年2月,翠屏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村民王江、李燕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05000元。便于2012年2月24日立案侦查。2012年2月23日,经民警通知,犯罪嫌疑人王江、赵红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李燕供述,她只得到政府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每月600元,已领取了8个月左右。与王江办假结婚,政府赔偿了多少款她不知情,也没有去领取过赔偿款。
赵红供述,假结婚的行为是她一个人决定的。赵红说母亲李燕一个人在农村,假结婚不但可以让母亲的户口迁入赵场镇黄金湾组,还可以多领取征地拆迁费,一举两得。李燕的占地补助款是10.5万元,除去房子折旧1.5万元,还有9万元,另外还有养老保险等。
昨日,王江夫妇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费一案,在翠屏区法院开庭,两人没有邀请辩护律师,认罪态度比较积极,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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