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拍妻子婚外情片断,敲诈其情人200余万元
日期:2012-08-1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我真是被他敲诈得怕了!”义马男子小伟无奈地说,3年间,他被情人的丈夫屡屡设计,先后被榨取现金200余万元。目前,义马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小强依法逮捕。
2002年,小强和小红在三门峡市结婚安家。2006年9月,因与生意合伙人发生摩擦,小强持刀将对方砍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小红一直耐心等待丈夫小强刑满出狱。
出狱后,小强并没有和小红好好过日子,反而走上偷窃之路,这使两人的婚姻生活亮起红灯。2008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一场打闹后,小红离家出走了。第二天,经朋友介绍,小红在某县城洗浴中心当起了“小姐”。并于当晚遇到了在义马市某企业当销售经理的小伟,两人“一见如故”,没几天就成了“情人”。之后,小红离开洗浴中心,返回三门峡的家中,小伟则经常赶到三门峡和小红“约会”。
2009年1月的一天,争吵中小红向丈夫“挑明”了自己的“婚外情”,并表示“爱过过,不爱过拉倒”。得知此事后,小强采取“默认”态度,并主动和小伟结识。但此后,小强用多种手段,拍下了小伟与妻子小红“婚外情”的片段。
2010年春节前,小强以“手里有照片,不解决就去你家和单位里闹”为由,打电话向小伟勒索了近10万元现金。随后,小强又以小红得病等理由,屡次向小伟索要现金。其间,小红因吸毒进了戒毒所,与小伟失去联系。这为小强的敲诈勒索提供了更多机会。小伟不断向小强打电话询问小红的病情,而小强则一直谎称妻子的病情在加重,需要更多的钱。截至今年7月,小强先后从小伟处骗取现金200多万元,并全部挥霍一空。
7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伟向义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7月26日,民警在巩义市一宾馆内将小强抓获。审讯中,小强对自己敲诈勒索小伟现金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心里咽不下这口气,我要让他比我付出得更多!如果不是被抓,我还会继续向他要钱。”
相关链接【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什么是继续犯?】【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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