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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为由骗女网友见面,两男子将其灌醉强奸

日期:2012-08-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男子王俊通过网络结识一女网友晓敏,得知晓敏经济窘迫后便以借钱给晓敏为诱饵将其骗出见面,后与另一男子黄坤采取灌醉晓敏的方法,将其强奸。8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王俊和黄坤都是江苏新沂人,两人经常在一起玩,他们的共同爱好就是泡在网上聊天。
  2008年9月,王俊通过网络认识了女网友晓敏,两人相谈甚欢。同年10月22日,晓敏在网上聊天时告诉王俊自己经济困难,希望王俊可以借2000元钱给她。得知晓敏经济窘迫,王俊产生了以借钱给晓敏为幌子,将其骗出来后“玩玩”的邪念。随即,王俊将这个想法告诉了黄坤,黄坤不假思索便答应下来,随后,两人商议采取将晓敏灌醉的方法,对其实施强奸。
  其后,王俊假意答应可以借钱给晓敏,并要晓敏到新沂某村来取钱。当天晚上,晓敏按照约定找到了王俊。王俊表示晓敏先请她吃饭,饭后就去家中取钱给她,晓敏爽快答应。很快,晓敏就在觥筹交错之间不胜酒力而醉酒。见晓敏已醉酒,王俊和黄坤便将晓敏带到该村一偏僻空地,先后对其实施了奸淫。
  几个小时后,王俊即落网,后被法院判刑,而黄坤则由于惧怕受到法律制裁,一直潜逃在外,直到去年10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坤伙同他人有预谋的采用灌酒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轮流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黄坤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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