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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乡村医生猥亵留守女童用高锰酸钾善后,获刑1年

日期:2012-08-08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乡村医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向年仅13岁的小女孩伸出魔爪。1日,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被害人李婷(化名)今年13周岁,就读于余江某小学六年级,是一名留守儿童。5月15日下午,她到小学斜对面艾某开的私人诊所看病。当日下午4时许,艾某给李婷打完点滴后,以检查身体为由,将其叫到诊所卫生间要求脱掉裤子检查。随后艾某对李婷进行猥亵。由于担心李婷阴部感染,艾某便开出高锰酸钾液要求其回去清洗。回校途中,李婷药品中的高锰酸钾液引起生活老师的怀疑。李婷遂将诊所里发生的事情如实告诉了生活老师,生活老师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当晚,艾某被抓获归案。

    相关链接【猥亵儿童罪】【怎样理解强制猥亵、侮辱儿童罪中的“猥亵”?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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