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日期:2012-05-2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七种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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