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非法集资之后被抓怎么判刑?
日期:2012-4-23 来源: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个公司,后来,他就一公司的名义向社会上一些人借钱,并承诺高回报,后来我朋友私自把这些钱转到老婆孩子的名下,请问律师,我朋友的罪行严重不?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回复:朱女士,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值班律师,为您做出如下答复:
第一、您的朋友可能已经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您可以参考我国《刑法》第192条之规定。
第二、对于本罪的处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非法集资的特点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你可以做出一个初步的估算。
建议您尽快通知其家人聘请专业的刑事诉讼律师,这样更加有利于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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