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群架怎么判,严重不?
日期:2012-4-18 来源:留言内容:我的朋友和一个人有矛盾,前不久找了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打架,他们都有刀和棍子,后来,警察来了,抓了他们几个,现在对方两个人住院,伤的有点重,请问会怎么判?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回复:先生,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值班律师,为您做出如下答复:
第一、如果医院的人是轻伤及其以下伤情的,那么您的朋友可能已经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本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处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二、如果您的朋友照成对方重伤的话那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来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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